简讯|洪树涌律师受邀为羊城毒辩第52期讲座做总结发言

  发布时间:2024-10-06 10:28:39 点击数:
导读:2024年5月28日下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信君达管委会成员、刑事专业部部长洪树涌律师受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邀请,以嘉宾身份出席了羊城毒辩第52期暨金桥大讲堂第289期讲座:《电子


2024年5月28日下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信君达管委会成员、刑事专业部部长洪树涌律师受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邀请,以嘉宾身份出席了羊城毒辩第52期暨金桥大讲堂第289期讲座:《电子烟刑事辩护实战谈》。


最后,洪律师作总结性发言,首先对线上线下的听众、李老师和各位嘉宾表示感谢。洪律师表示,卢律师为我们讲述了电子烟的前世今生,并向大家热心地分享了成功案例。洪律师提出,电子烟问题的刑事犯罪的辩护思路是值得我们在未来深入探讨的。

对于关欣律师的主题分享,洪律师对关欣律师的慎重慎用骨龄鉴定的看法表示高度认同,并表示我们辩护律师应该重视客观证据在刑事辩护中的使用,因为运用该证据风险较低,而且更有效。

然后,洪律师对远道而来的许律师表示感谢,许律师分享的4个案例发人深省,给同行带来干货满满的分享。

对于黄律师的主题分享,洪律师强调,我们要特别重视是否要陪同涉毒案件在逃嫌疑犯自首这个问题的风险,律师有可能转化成了证人,并提出了自己的应对之策——让团队律师或者委托人亲属陪同委托人前去自首,为将来的刑事辩护工作做好准备。

洪律师还赞同了黄律师在讲座中提出的要及时制作接待笔录的观点,并提醒同行不宜接受电话咨询,因为电话里很难沟通清楚案情,建议当面沟通并制作接待笔录,有条件还可以同步录音录像对接待过程留痕。对于最后王律师的分享,洪律师表示依托咪酯类的犯罪案件占毒品犯罪的比例逐步提高,与传统毒品犯罪相比,上头电子烟类的案件是蓝海,只要深入研究,我们辩护律师将大有可为。


此次讲座是羊城毒辩系列讲座之第52期活动,围绕电子烟涉及的刑事辩护问题展开,与会人员都表示受益良多。


会后,出席本场讲座的各位嘉宾和律师进行合影留念。

供稿:徐晓杰


广信君达泓法刑辩律师战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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