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公共排污渠渗漏物管公司要求一个住户全部承担责任,是否合理?
已回复2013-10-11 20:13:12
我是某小区的住户,想咨询洪律师事宜如下:本人所居住的大楼,三楼近日发现房间墙壁有渗水现象,(该房间渗水墙壁是卧室与厨房的分隔墙),经小区物管公司判断是因为厨房生活用水排污管渗漏导致墙壁渗水的。 小区物管找到了我家,我家位于本大楼八楼(顶楼),物管人员叫我在家厨房倒一盘水 进水盘通入排污渠,在六楼厨房看到排污渠外部有水渗出,在七楼厨房倒水通入排污渠六楼厨房排污渠外部未发现渗水。物管工程部断定排污管道渗水位置在7楼,物管公司要求我八楼一户负责将这段漏管修好,七楼厨房装修了将整条排污管外表铺砌了水泥砖瓷片,全 部费用由我们八楼支付。 本人就此觉得物管公司的裁决不太合理,因为该大楼在1997年建成,使用至今已16年, 金属排污管已经废旧,厨房的(室内)公共排污管,是大家共同使用的,为什么不是整座大 楼有份使用这条排污管道的住户一起出资,而要我一户负责全部。 请问物业管理公司这样做法是否合理?为什么我们日常所交纳的物管费不能为此工程项目出资?谢谢律师!
你要问一下看看你们的大楼是否有维修基金,有的话可以从维修基金里出,没有的话,是在哪层楼漏的哪层楼就要负责去维修,当然最好协商一下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10-15 22: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