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已回复2012-07-29 23:55:14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法的一下事情。情况是这样的:一对夫妇在一家公司已经工作15年了,如今没有犯任何错误,私人老板就要炒人,请问这个情况在劳动法上能得到补偿吗?整个青春都奉献在那里,年龄增加了却没有得到半点的工龄费,老板事先也没任何通知,直接就叫他们做到月底就可以结算工资回去了,那么,我想请问这种情况能该怎么办呢?还有一个情况,那对夫妻是从农村来打工的,可能知识也不多,他们说当时有签过合同的,但是老板并没有把合同给他们一份,而且他们也不知道是签了几年的,但是公司已经帮他们买了社保有7年多了。现在他们不知道怎么办,他们说没有熟人在劳动局的话就算去劳动局说了也不会有人帮他们的,他们真的很可怜,希望您能帮帮忙,谢谢。
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要对他们进行补偿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08-02 00: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