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已回复2012-06-20 14:05:43
本人女方,男方自结婚以来一直很不负责任,经常争吵,甚至曾使用暴力,经常摔坏家具及其他物品,对孩子爱理不理,房子刚出生时他连抱一下都不肯,出生十几天就跟我吵了起来,他母亲也没有帮忙带孩子,吵后只好把孩子带到娘家住,才仅仅十多天就回到娘家,坐月所有费用他都没有出,都是娘家一手支付,孩子的消费也是一样,知道满月后他开始有拿点钱给孩子,每月就1000块,至于我他还是没有管我,有时孩子生病他也不管,跟他说孩子生病了,他就说关他什么事,他就是每月给1000块就不管孩子死活了,孩子就这样一直在娘家长大,由我母亲和我带大到现在已经10个多月,但我在那边他还是经常跟我吵,我逼于无奈,想跟他离婚,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拿回我应有的补偿的,以及孩子的培养权?
你在提出离婚的同时可以争取小孩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如果你的经济困难的话,也可以要求对方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助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06-24 12:39:02